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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2
伊莎贝拉·卡明斯基
 
报告呼吁加强对来自中国的拖网渔船的监管。
 
埃尔米纳港的木制渔船。工业拖网渔船的过度捕捞使加纳的鱼类资源处于危险之中(图片来源:EJF)
 
中国渔船在加纳的拖网捕捞作业正在消耗该国的鱼类种群,损害渔民的生计,环境正义基金会(Environmental Justice Foundation,简称EJF)的一份新报告称。
 
许多西非国家的食物和收入高度依赖海洋。但随着渔业的发展和国际化,国外的捕捞业者已经打入了这些国家的渔业市场。
 
停靠在港口的中国拖网渔船。加纳拖网捕鱼船队中“据悉普遍存在”外资的参与,给加纳的鱼类资源带来了压力 (图片来源:Rongcheng Marine Fishery Co Ltd)
 
10月11日发表的报告《西非隐藏的中国船队》调查了加纳海域非法、不受管制和未报告捕捞(简称IUU捕捞)的程度及其影响。报告建议进行“紧急”改革以改善该部门的透明度和问责机制,并提出中加两国政府必须合力解决这一问题。
 
为了从渔业中获取更丰厚的利润,加纳政府2002年开始禁止外国公司在其海域使用拖网捕鱼。
 
然而EJF报告称,加纳拖网捕鱼船队中“据悉普遍存在”外资的参与,尤其是来自中国的外资。这损害了加纳的鱼类种群和当地经济,剥夺了他们赖以为生的鱼类资源。
 
对官方数据源、公司报告和实地访谈的分析显示,2015年在加纳注册的船只中有90%都是在中国建造的。因此结论是,在加纳水域作业的多数拖网渔船可能在某种程度上都与中国有牵连。
 
 
报告称,一些中国企业利用加纳的“幌子”公司从中国进口船只,然后注册为加纳的船队并获得捕捞执照,并利用不透明的公司结构规避国籍标准。
 
“船队的掌控完全是中国投资者说了算,这样的安排法律即便没有明文禁止,但显然也违背了立法的精神和宗旨,”报告称。
 
绿色和平东亚分部海洋项目主任刘博雷称,“渔业共同所有权结构的不透明是西非渔业治理的一个严重问题,这让民间社会和渔业官员都很难查明海上的非法捕捞活动”。
 
埃尔米纳港的木制渔船。加纳鱼类资源的减少导致民众生计和粮食安全面临威胁(图片来源:EJF)
 
中国捕捞业的参与正在损害主要以木船捕鱼的当地渔民的生计,这意味着加纳的鱼类资源和渔业利润正在流向其他国家。与此同时,渔业部门缺乏透明度,加剧了当地鱼类种群和生物多样性遭到的损害。
 
加纳的鱼类种群正面临严重压力。若再不加强管理,该国的远洋渔业(沙丁鱼、鳀鱼和鲭鱼)就有可能在3到7年内崩溃。捕鱼活动虽然增加了,但渔获的年上岸量却下降到了2万吨左右。上世纪90年代初的年上岸量为8万多吨。报告称,这“导致民众生计和粮食安全面临威胁”。
 
渔业管理咨询机构麦克阿里斯特·艾略特及其合作伙伴(MacAlister Elliott and Partners)总监、世界银行顾问斯蒂芬·阿卡斯特称,工业拖网渔船带来的过度捕捞已经减少了当地海洋生物系统的生物量和营养层级。
 
“加纳并未采取切实措施解决问题,阻止收入从幌子公司的中国所有者手中流到政客的口袋里……这造成的局面是现在60%的鱼类供应都是进口的,这些都必须用外汇硬通货支付,”阿卡斯特说。
 
1990至2016年小型深海鱼类(沙丁鱼、鳀鱼和鲭鱼)上岸渔获量以及专门捕捞小型深海鱼类的轻舟数量的变化情况
图示:纵轴-每5年的上岸渔获量,蓝色-轻舟数量,红色-小型深海鱼类量。Lazar, N.等(2018),《加纳小型深海鱼类现状及关于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2017》。科学和技术工作组。美国国际开发署(USAID)/加纳可持续渔业管理项目(SFMP)
 
“赛科”捕捞
 
报告发现,加纳海域除了存在漏报的问题,也面临着‘赛科’捕捞带来的“非常真实且紧迫的威胁”。所谓‘赛科(Saiko)’捕捞,即拖网渔船捕捞深海鱼类幼苗和小型鱼类,在海上将其转移至特殊的轻舟中。
 
赛科捕捞违反了加纳的法律,最高可面临200万美元的罚款,这种活动不仅破坏了当地的人工捕捞业,而且是不可持续的。
 
但这种做法获利丰厚,且正在不断增长。EJF指出,研究显示2017年,非法、未报告的赛科捕捞渔获量约10万公吨,加工前价值3400到6500万美元。也就是说,国家实打实损失了一大笔税收和捕捞执照费的收入。
 
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渔业迅速发展以来,中国远洋捕鱼业并非首次遭遇这样的审视。但中国近来一直在采取行动遏制本国船队,尤其是在西非开展捕捞作业的船队从事非法活动。
 
这些打击行动包括公布黑名单,以及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等。
 
阿卡斯特指出,中国政府对远洋渔船总体是支持的,为其提供燃料补贴,并免除其税收。
 
尽管IUU捕捞是一项获利丰厚的国际业务,但它并不完全是一个外来问题。人工和工业化捕鱼产能过剩,以及国内监管不严,执法不力都是导致加纳的鱼类种群减少的原因。
 
保护加纳的鱼类种群
 
解决这一问题将需要两国政府的合作。
 
加纳和中国当局必须明确船只的所有权,并确保遵守法律。中国应对非法捕鱼案件展开调查,特别是涉及赛科捕捞的案件,并加以严惩以威慑违法者。报告指出,必要时中国应更新国内法律,方便此类案件的诉讼。
 
EJF建议中国要求远洋捕捞活动达到最基本的信息透明度,公开所有悬挂中国船旗的捕捞船只名单,并使用国际海事组织(IMO)系统,为中国远洋船队的船只设置独一无二的编码。一艘渔船,无论船名和船主如何变化,其IMO编号都不会改变。
 
EJF总监史蒂夫·特伦特说,这是中国在非法捕捞问题上展现其领导地位的一个机会。
 
“这么做的好处主要是有益于中国的国际声誉。但中国也希望确保纳税人的钱不被用来补贴非法捕捞。更广泛地说,提高渔业的透明度可减轻执法机关的负担,并在打击非法捕捞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确保非法捕捞的真正受益者能够被问责。”
 
海洋保护组织Oceana欧洲分部的政策顾问瓦尼亚·瓦尔佩尔霍斯特说“关于所有权的信息是提高财务透明度、打击腐败和非法捕鱼的关键”。该组织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倡导提高渔业部门的透明度。
 
加纳的鱼类资源和小规模渔民受到工业拖网捕鱼的威胁(图片来源:EJF)
 
加纳必须同时采取措施解决这一问题。
 
“沿海国政府和捕鱼国政府应共同努力,公开政府间渔业合作的框架,从而为如何保护该地区共同的渔业资源提供明确的指引,”绿色和平的刘博雷说。
 
“与此同时,西非各国应联合起来,协调各自的渔业管理条例,消除一切漏洞,让该地区的非法捕捞公司无机可趁。”
 
EJF说,加纳渔业部必须对赛科捕捞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并适当地为执法机构提供资金。基金会希望加纳能对非法案件展开调查,以透明的方式提起诉讼,实施制裁以威慑违法行动。
 
EJF还希望加纳严格审查所有在其水域内作业的工业拖网渔船的所有权安排,确保船只合法作业,并公布审查结果。
 
加纳已开始处理赛科捕捞问题,方法包括在所有工业拖网渔船上安排观察员,并强制要求渔船前往获得授权的港口卸载渔获。
 
加纳政府在其《2015-19年国家渔业管理计划》中表示将设立禁渔期,吊销多次违反规定从事IUU捕捞活动的企业的执照,并缩减拥有捕捞执照的船队规模,以解决过度捕捞问题。
 
但此后加纳推迟了禁渔期的设立。阿卡斯特说,世界银行认为这是因为中国的游说。因看不到任何推动改变的政治承诺,世行之后终止了它的西非区域渔业项目(West Africa Regional Fisheries Project)。
 
这些国家自己如果不解决问题,就可能面临来自国际供应链,尤其是与欧盟市场相关的供应链压力,以及作为中欧海洋合作的一部分所承受的外交压力。
 
 
翻译: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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